《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熱門33篇)》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通用33篇)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qū)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qū)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jù)季節(jié)、形勢、環(huán)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guī)。要聘請公安、交通、衛(wèi)生、消防等部門專業(yè)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guī)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guī)”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顒用總€環(huán)節(jié)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fā)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huán)節(jié)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jiān)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志。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wèi)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huán)節(jié),嚴格操作規(guī)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wèi)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guī)定配備校醫(yī),加強學校衛(wèi)生室建設和學校衛(wèi)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wèi)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yè)負擔,努力創(chuàng)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fā)展的環(huán)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fā)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qū)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xiàn)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qū)教育局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shù)卣畧蟾鎸W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wèi)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qū)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小學安全檢查采取區(qū)教育局領導包鎮(zhèn)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jù)《山東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guī)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采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xiàn)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qū)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
1、學校、各班要充分利用班會、校會、板報、櫥窗、電視、家長學校等形式,深入宣傳安全用電常識,增強安全用用電意識,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2、學校的供電設施完好無損,線路不能裸露,電源插板要發(fā)在學生不能觸摸到的高度,閘箱要上鎖封閉。
3、學校不架設臨時線路,急需架設的要套管埋于地下。
4、學校內部不準使用電爐子、熱水器、電大壺、電飯鍋等用電設備。
5、辦公室、班級用電設施(電扇、空、燈、電腦),要做到人走電斷。
6、教師不準讓學生插拔電源、開關用電設備。
7、低年級學生在家嚴禁操作用電設備,高年級學生可在家長的指導下操作用電設施。
8、學校不準用點爐子取暖。
9、學校電工要經常檢查用電線路,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3
一、門衛(wèi)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wèi)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jiān)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wèi)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wèi)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fā)放通行證,門衛(wèi)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wèi)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wèi)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wèi)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wèi)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wèi)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wèi)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wèi)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jiān)控,起到及時聯(lián)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jié)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xié)助學校處理突發(fā)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qū)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qū)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qū)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qū)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區(qū)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qū)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qū)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區(qū)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qū)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qū)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xiàn)場的保護措施等。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4
學生寢室的面貌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寢室管理,使學生能在一個整潔、舒適、安全的環(huán)境中學習和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不準在宿舍內吸煙、點蠟燭,防止發(fā)生火災。
2、寢室內外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得自行安裝插座和燈頭,嚴禁使用違章電熱設備,以保證安全和節(jié)約能源。
3、對走廊燈具、防火安全設備及配電箱損壞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厲處罰。
4、不在宿舍內放置貴重物品、大額現(xiàn)金。加強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離開宿舍時隨手關窗、鎖門。放置重要物品的柜子要加防撬鎖,防止發(fā)生被盜,一旦發(fā)生問題時,注意保留現(xiàn)場并及時上報學校。
5、嚴格執(zhí)行會客制度,不得擅自將校外人員帶入校內居住、留宿,以免發(fā)生盜竊事件。親屬、同學、異性,需事先經過宿舍管理員的同意,方可進入寢室。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5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3、教學樓、辦公樓及其他附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guī)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樓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煙、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9、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準后方可舉辦。
10、對無視消防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6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wèi)常識,服從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嚴格執(zhí)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學校保安員崗位職責》,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2.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定時啟閉校門,在教職工上下班、學生上學、放學期間要打開大門,在學校上課期間,關閉大門,開啟小門,不得允許家長在值班室等候學生,并保證門口始終有人值班。
3.按學校規(guī)定查驗學生進出校門手續(xù)。學生在上課時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驗收班主任簽發(fā)的有效出門證明。
4.按學校規(guī)定協(xié)助做好教職工考勤工作。對教職工上班期間出校門,必須查驗由學校簽發(fā)的《出門證》或及時在出門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5.熱情、規(guī)范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來訪群眾、家長及其它人員要按保安行業(yè)規(guī)范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文明、熱情接待,驗看有效證件、與被訪對象聯(lián)系,獲準后辦理入校手續(xù)。因被訪對象不在學校等原因,不能滿足來訪需要的,要給予熱情解釋說明。
6.熱情規(guī)范做好領導來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學校有關部門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執(zhí)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學校規(guī)范執(zhí)行的同時需及時與校長辦公室電話聯(lián)系,并按校長辦公室通知精神執(zhí)行。
7.做好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來訪車輛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門外指定區(qū)域,領導指導檢查工作時車輛入校行駛路線及停放地點按學校通知精神執(zhí)行,因施工、送貨等其它原因,機動車輛需進校行駛和停放的,要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路線引導行駛。
8.查驗物資進出校門手續(xù)。物資進出校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如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立即扣留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9.做好傳達室衛(wèi)生保潔等工作。保持傳達室內外每日打掃,做到窗明幾凈、物品有序擺放。傳達室內嚴禁吸煙。
10.做好巡邏工作。每天巡邏兩次,巡邏區(qū)域覆蓋整個校園,對重點部門、區(qū)域巡邏細致、警惕,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每次巡邏后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11.規(guī)范值勤行為。當班值勤保安員需按規(guī)范著裝,使用服務用語,嚴禁吸煙、喝酒,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五條禁令》,學生上學放學時間,需規(guī)范站立于門側熱情迎送。
12.嚴格執(zhí)行出勤制度,不擅離職守,因故請假,必須事前得到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13.按學校提出的要求,協(xié)助做好學校安全保衛(wèi)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14.認真完成學校領導布置的其它突擊性工作。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7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xù),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務必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guī)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xù)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xù)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務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務必具有高度的職責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fā)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yǎng)、愛護公物。
4、房內持續(xù)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guī)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wèi)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fā)現(xiàn)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持續(xù)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務必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wèi)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yǎng)搭配,持續(xù)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fā)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7、持續(xù)食堂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員要協(xié)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fā)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務必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1、認真理解衛(wèi)生、防疫、質監(jiān)、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職責追究。
(四)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務必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和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fā)現(xiàn)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務必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貼合衛(wèi)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zhí)?、住宿混用?/p>
(五)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務必負責合理、規(guī)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tǒng),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務必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務必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務必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務必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fā)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fā)現(xiàn)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tǒng)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六)醫(y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y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心、事業(yè)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fā)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y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y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y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guī)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fā)生藥物事故。
4、醫(y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wèi)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fā)生全校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y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食堂衛(wèi)生,嚴防群眾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七)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單車證”。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務必按學校規(guī)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務必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fā)現(xiàn)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wèi)處(總務處)協(xié)同查處。
(八)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個性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陽能熱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務必經質量監(jiān)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人員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guī)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太陽能熱水器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太陽能熱水器禁止使用。
4、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要落實職責制,任何狀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水壓狀況、進水狀況,嚴防發(fā)生爆炸事故。
(十)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的人員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員及門衛(wèi)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wèi)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理解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禮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禮貌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犯罪事件發(fā)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wèi)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xiàn),如遇突發(fā)狀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及潛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心、嚴守有關規(guī)章和處理突發(fā)事件的潛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職責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職責制和職責事故追究制。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8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guī)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fā)現(xiàn)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guī)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4、教師發(fā)現(xiàn)學生有異?;蛐睦砑膊。赡軐е卤救嘶蛩顺霈F(xiàn)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jiān)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fā)現(xiàn)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xié)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fā)現(xiàn)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zhí)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fā)現(xiàn)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9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主管領導和園長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主管理領導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主管領導和校長同意并簽名即可。由校長記錄公里數(shù),主管領導會同司機一起進維修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2、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然后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園長簽名,財務方報銷。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接送學生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后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鎖好車門并將鑰匙交到學校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或門衛(wèi)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1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并把鑰匙交到辦公室,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7、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0
一、要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專管員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專管員兼安全管理員,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并負責指導有關實驗老師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guī)定者,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guī)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guī)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tài)。
七、實驗室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fā)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并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xiàn)場,并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1
1、雷電時,要關閉電視、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用電設備,并斷開電源及信號線路。
2、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緊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
3、雷電時,不要帶金屬物體在露天行走,不要使用金屬雨傘,不要騎牛、騎馬、騎自行車等。
4、雷電時,在野外要立即尋找躲蔽場所。裝有避雷針、鋼架或鋼盤混凝土建筑物是避雷好場所。
5、雷電時,在野外不要擠在一起,可躲避在較大山洞里。
6、雷電時,不能停留在高樹林子邊緣,電線、旗桿周圍和干草堆、帳篷、鐵軌、長金屬欄桿、龐大金屬物體旁,山頂、制高點等場所。
7、雷電時,不宜在室外游泳。
8、雷電時,如果躲蔽條件不允許,應該立即雙膝下蹲,向前彎曲,雙手抱膝。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2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體局,一,一份報鎮(zhèn)教委,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zhèn)教委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xiàn)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3
一、把好“二關”
1.進貨渠道關
由后勤負責人把關。有正當渠道、索證(送貨人的健康證、送貨證)。
2.操作關
進貨后由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驗收。食品切后妥善保存,做到防蠅防塵。
二、操作中的要求
1.生熟分開:嚴格按食品衛(wèi)生常規(guī)要求進行操作,鍋、盆、水池、刀、案板等專用,用后按不同的要求進行消毒。
2.冰箱內保持清潔。要求:無跡、無污垢、無異味,每天用0.3洗消凈消毒擦拭,并做到成品、半成品、生食分類分開存放。
3.嚴格按不同食品的操作時間進行操作,食品出鍋后做好保潔工作。每天按要求留好食品小樣及記錄好食品出鍋時間以備檢查。
4.雞蛋用前在專用池內用流水沖洗干凈。蔬菜擇干凈后在洗菜池內浸泡半小時后再操作。
5.庫房保持干凈整潔,定型包裝食品隨時檢查食品保質期。庫房無過期食品,雞蛋到貨后及時倒箱,糧食、水果隔墻離地存放。
6.每天要進新鮮蔬菜水果、肉類及海產品。
三、食堂人員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上崗前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洗凈手。有與食品相關的疾病人員不能上崗,并搞好個人衛(wèi)生。
2.每天按消毒常規(guī)做好衛(wèi)生消毒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掃工作。每天做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安全工作,離崗前鎖好門窗,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無關人員不能進入廚房、庫房。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4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chuàng)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根據(jù)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jiān)督。
六、學校協(xié)調村委會、派出所、醫(y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wèi)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保衛(wèi)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xù),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fā)生。
2.巡邏執(zhí)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zhí)法有依據(jù),并做好巡邏執(zhí)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匯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lián)系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后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guī)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后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fā)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嚴禁打架斗毆、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fā)現(xiàn)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xiàn)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并協(xié)助調查處理。師生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wèi)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wèi)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一旦發(fā)現(xiàn)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guī)、門衛(wèi)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私自占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后勤處統(tǒng)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準。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yè)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lián)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guī)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和衛(wèi)生標準,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wèi)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并經法定檢驗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1.根據(jù)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后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學后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于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fā)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并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xiàn)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fā)現(xiàn)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lián)系,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和職業(yè)道德。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5
為使學校安全工作能有步驟有計劃順利開展,以適應不同時期學校不同安全工作的需要,審時度勢,采取符合學校實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一)、工作例會由學校校長主持,其他各處室領導、少先隊輔導、班主任、教師等為主要成員。大家共同出謀劃策,討論決定學校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及貫徹落實的措施、方法。
(二)、安全工作例會每2周召開一次,相關人員要準時參加,到會要簽名,遇特殊情況時,即通即到,不得拖延時間,誤時不到者,要追究有關責任。
(三)、在安全工作例會上,大家要積極主動發(fā)言,做到知無不言,討論通過后的決定,要記錄在安全工作記錄本上。
(四)、凡經例會討論決定的制度,學校全體師生要認真依照執(zhí)行,若執(zhí)行不力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tǒng)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xié)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jiān)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xié)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當?shù)厝嗣裾M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wèi)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xié)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fā)事件。
第九條衛(wèi)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wèi)生防疫和衛(wèi)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jiān)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wèi)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wèi)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wèi)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wèi)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wèi)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wèi)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guī)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具有從業(yè)資格的專職醫(y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wèi)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wèi)生(保?。┦摇?/p>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tǒng)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jù)。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guī)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fā)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jù)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yè)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物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jiān)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被監(jiān)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jiān)護人安排治療、休養(yǎng)。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條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和行為規(guī)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shù)叵勒緟⒂^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wèi)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學??筛鶕?jù)當?shù)貙嶋H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xié)商,選聘優(yōu)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xié)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guī)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學生監(jiān)護人應當與學?;ハ嗯浜希谌粘I钪屑訌妼Ρ槐O(jiān)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zhí)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qū)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qū)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qū)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guī)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jù)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jù)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xié)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qū)交通工具的監(jiān)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
第五十三條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衛(wèi)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wèi)生狀況進行監(jiān)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在發(fā)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校園內發(fā)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fā)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發(fā)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發(fā)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lián)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fā)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依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引發(fā)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實習勞動的安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7
一、安全工作
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xié)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絡,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guī)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周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guī)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guī)范各類安全資料。
建立安全日志,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8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設,盡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
1、集合鈴聲響后,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后擠。走到操揚后,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guī)范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隊列順序回教室。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jiān)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jiān)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并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guī)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后。下到操場后,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jiān)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guī)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并將違規(guī)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后,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并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游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jiān)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墻,沿樓梯欄桿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fā)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zhèn)湔n,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顒訒r,根據(jù)訓練內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杠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于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jù)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并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19
(一)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制度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預防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制度:
l、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為學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wèi)生工作,統(tǒng)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衛(wèi)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wèi)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并指定衛(wèi)生教師每天做好晨檢查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tǒng)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發(fā)展。
4、學校應普及衛(wèi)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保證每周20分鐘的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yǎng)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
5、由于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采取以下具體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huán)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于2——3次。
(2)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wèi)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yǎng),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fā)現(xiàn)有發(fā)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yī);教師發(fā)現(xiàn)上述癥狀及時就醫(yī)。
(6)學校衛(wèi)生室應按規(guī)定定期消毒。
(二)學?;馂氖鹿蕬碧幚碇贫?/strong>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馂氖鹿蕬碧幚碇贫?。
一、可能引起學?;馂氖鹿实脑?/p>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等是可能引起學?;馂牡闹饕?。
二、預防措施
l、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jù)消防法律、法規(guī),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fā)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l、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qū)級以上醫(y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三)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jù)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制度。
一、可能引發(fā)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fā)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顒踊蛘叻艑W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guī)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guī)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fā)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y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中心學校;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務主任等人組成)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jiān)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jù)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guī)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xié)議書》。
《協(xié)議書》要寫清協(xié)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fā)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xié)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shù)額小的可支付現(xiàn)金,金額較大的用現(xiàn)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xié)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yī)藥費發(fā)票原件和復印件;
(四)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少年保護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制度。
一、可能引發(fā)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fā)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復雜,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fā)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于本次校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三、處理程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fā)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中心學校,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校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醫(y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fā)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0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fā)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tǒng)一到學??倓仗庌k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wèi)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fā)出門證,否則,門衛(wèi)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qū)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1
1、學校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學校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
2、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議。
3、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4、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學校安全形勢,通報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
5、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6、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
7、研究部署學校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等。
8、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存入檔案。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2
一、食品采購及保管制度
1. 食堂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食堂物資的驗收、出入、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 食堂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 .食堂管理人員每周對食堂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發(fā)現(xiàn)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30厘米)、離地(大于2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按照“先進先出”發(fā)放原則予以發(fā)放。
5.食堂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柜都必須貼上標簽,在標簽上注明品名及規(guī)格,并在進出標簽備注欄上注明進貨批次、數(shù)量、日期及發(fā)貨的數(shù)量、日期。
6. 嚴格控制食堂內的溫度,隨時對食堂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7. 食堂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食堂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食堂貯藏無關的活動。
8. 采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 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衛(wèi)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制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shù)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范圍的要求,冰箱(柜)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其內部溫度的監(jiān)測。
13. 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qū)分標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wèi)生。
二、食品加工烹調制作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后,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 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后,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jù)菜品及烹調的具體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干水分,存于相應盛器內。
5. 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 工后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后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 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干凈、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后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衛(wèi)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備有蓋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干凈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制前,必須對烹制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制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后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臺面清潔整理干凈,地面清掃拖凈。
12. 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qū)域的衛(wèi)生狀況,并做好記錄。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 餐廳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須放在適量的消毒液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不能進行浸泡的不銹鋼桌、不銹鋼架等用具必須定期用適量濃度消毒液進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時,應做到“四池分開”,并在水池的明顯位置注明標識。
2.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過程中須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不得減少任何環(huán)節(jié)。
3. 清洗時,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滌劑,注入熱水,將洗潔劑攪拌均勻,水溫控制在40C;在將餐具、用具內的雜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鐘后進行清洗。
4. 洗凈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應放入蒸車內進行消毒,蒸汽溫度大于或等于95C,蒸煮時間為15——30分鐘;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須用藥物浸泡進行消毒(藥物濃度參照說明書),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
5. 對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須收回洗碗間用清水沖洗,進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應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蓋封閉,防止細菌浸入。
6. 洗碗間及消毒間必須保持整潔、衛(wèi)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氣體、污物、易爆物品等。
7. 下班時,專職管理人員應鎖好餐具間及洗碗間的門窗。
四、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及衛(wèi)生知識培訓制度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wèi)生培訓、持有效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2.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3.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4.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崗,停崗期間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經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食堂、餐廳統(tǒng)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6. 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7.衛(wèi)生監(jiān)督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wèi)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8.新員工須經崗前紀律、安全、衛(wèi)生培訓后方可上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參加崗前培訓的,單位應另行安排時間為其進行“補課”。
9.每年對員工進行兩次以上系統(tǒng)的衛(wèi)生知識培訓,每年至少有一次由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指導的培訓。
10 .單位結合季節(jié)特點,每年組織開展突發(fā)性的傳染病、腸道疾病及其他季節(jié)性多發(fā)疾病專題知識培訓。
11. 待聘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后,經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在職員工參加衛(wèi)生知識培訓,考核成績將與年終考核掛鉤。
五、衛(wèi)生檢查及餐廳衛(wèi)生管理制度
1 .衛(wèi)生管理人員每天不定時的對食堂及餐廳的大廳、外廳、后堂、用具、設施設備進行抽查,并對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及時向食堂及餐廳負責人提出改進意見。
2 .抽調相關衛(wèi)生管理人員組成專項衛(wèi)生檢查考評小組,每周五對食堂、餐廳及部門衛(wèi)生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衛(wèi)生檢查記錄。
3 .食堂、餐廳及各部門衛(wèi)生狀況經多次通報仍未落實和完善的,衛(wèi)生管理人員有權對相關負責人進行批評和相應處罰;衛(wèi)生執(zhí)行情況將與年終考核掛鉤。
4 .所有檢查資料須在部門主任簽字確認后交與中心辦公室存檔備查。
5 .餐廳衛(wèi)生由專人負責,定崗、定人、定區(qū)域。
6.餐廳每日清潔1—3次,每周定期進行衛(wèi)生大掃除,并用殺蟲劑、消毒劑全面殺蟲及消毒。殺蟲劑要與消毒劑分開放置,并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7.員工在工作時,著裝要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fā)、長指甲;不得用雙手接觸或沾染所盛裝食物的容器內部及食物成品,盡量使用專用的夾子、勺子等用具進行采用。
8.餐廳工作人員在上班前和入廁后,要徹底清潔、消毒雙手,保持雙手清潔衛(wèi)生。
9. 擺放在餐廳的保潔設施應清潔衛(wèi)生,非食品用具不得與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每樣食品必須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2.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便于檢查。
3.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4.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
5.經營場所發(fā)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向衛(wèi)生部門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停止食物銷售,保護現(xiàn)場,封存可疑食品,關閉有關通道,控制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出、接觸。
7.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如實回答調查人員的詢問,共同尋找中毒原因。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3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其余班主任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年級部、班級每月應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校長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出走、失蹤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延報。
4、學校要建立安全預案,堅持晨檢、午檢制度,定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
5、建立干部和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6、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消除。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4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操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guī)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zhí)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fā)生易燃易爆事故。
6、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7、圖書館、科學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fā)現(xiàn)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9、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yè)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0、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5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xiàn)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wèi)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huán)境應密切關注與監(jiān)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重視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lián)系轄區(qū)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jiān)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xiàn)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gu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fā)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軍訓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各校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應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并與協(xié)辦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
5.對軍訓的場地應事先考察,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進行。
6.軍訓的強度應根據(jù)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fā)生。
7.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jiān)控,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安全領導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wèi)、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fā)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wèi)安全防范工作規(guī)范
1.學校大門設專職門衛(wèi),門衛(wèi)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wèi)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門衛(wèi)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2.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qū)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wèi)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wèi)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衛(wèi)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門衛(wèi)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衛(wèi)人員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
5.門衛(wèi)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zhí)勤,行為規(guī)范。
6.門衛(wèi)人員按學校規(guī)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xù)。
7.年度內門衛(wèi)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七)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wèi)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xù),門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wèi)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wèi)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wèi)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xù)。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wèi)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八)校衛(wèi)隊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保安隊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范、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fā)生時的現(xiàn)場保護工作。 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jié)假日搞好護校工作。
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報告。
4.注意發(fā)現(xiàn)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xié)助校長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5.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嚴格來客登記制度,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對超過學校有關規(guī)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6.注意掌握學校內及周邊治安動態(tài),對發(fā)現(xiàn)打架、斗毆、破壞安全、擾亂教學秩序的人和事,主動前往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或“110”,確保校園穩(wěn)定。
(九)會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xù)完備,安全保衛(wèi)責任落實。
2.現(xiàn)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xiàn)金必須執(zhí)行銀行方面的統(tǒng)一規(guī)定,超規(guī)定存放現(xiàn)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fā)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會計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jiān)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xiàn)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xiàn)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xiàn)金管理制度使用現(xiàn)金,一般超出現(xiàn)金支付數(shù)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除情況去銀行取現(xiàn)金數(shù)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6.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fā)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jié)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十一)衛(wèi)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有關衛(wèi)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wèi)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wèi)生局指定的醫(y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fā)現(xiàn)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并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然后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醫(y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fā)現(xiàn)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fā)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并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wèi)生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fā)生。
7.衛(wèi)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fā)生爆炸事故。
8.醫(y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輸管,嚴防醫(y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wèi)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fā)現(xiàn)生銹、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yī)院處理。
10.醫(y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wèi)生監(jiān)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yī)務人員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wèi)生檢查和食堂衛(wèi)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無衛(wèi)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jiān)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十二)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wèi)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xiàn)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Bp機、現(xiàn)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zhí)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
2.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
3.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保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橫傳。
5.使用保密文件、資料應及時退還保密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資料嚴格借閱登記制度,保密員應定期清查收回。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保密部門。8.保密文件、資料,應按密級規(guī)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審批手續(xù)。
(十四)突發(fā)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fā)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jiān)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yǎng)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組建穩(wěn)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十五)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倓仗帒M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fā)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六)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wèi)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shù)據(jù)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xié)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guī),服從學校統(tǒng)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fā)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jù)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xù),并按學校規(guī)定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治安保證金。
(十七)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wèi)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fā)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tǒng)一到學校保衛(wèi)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wèi)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fā)出門證,否則,門衛(wèi)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qū)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十八)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guī)性文件的規(guī)定,依法管理學校衛(wèi)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guī)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wèi)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wèi)生防疫站統(tǒng)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fā)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tǒng)一由市衛(wèi)生防疫站學校衛(wèi)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yī)療器械的衛(wèi)生及操作的'規(guī)范,學校衛(wèi)生分管領導及校醫(y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wèi)生局、衛(wèi)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6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發(fā)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fā)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fā)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wèi)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fā)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jù)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fā)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fā)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5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fā)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jù)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7
為了維護校園的秩序和穩(wěn)定,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真正把學校安全作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經研究決定,建立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條建立學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必要步驟,是堅持“學校安全,預防為主”的重要手段,學校對安全工作務必要高度重視,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第二條 巡查主要內容
1、學校值班情況;
2、學生出勤情況檢查;
3、班級電教設備用電安全檢查;
4、學校的消防、照明、用電、緊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學校校園的安全情況。
第三條 學校組成安全巡查小組。
1、安全巡查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 員:z及各年級組長。
2、巡邏隊隊長:z
成員:z
第四條 參加安全巡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仔細排查,切實履行職責。
1、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按時上下班并堅守工作崗位。每天定時或不定時的對整個校園進行巡邏。按照重要時段加強巡查、重要部位認真檢查、閑雜人員注意盤查、安全隱患堅決排查的總體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重點區(qū)域、地段特別是夜間要增加巡邏次數(shù),提高巡查質量,并密切注意報警系統(tǒng)的監(jiān)控情況,確保校園安全。
3、根據(jù)違法犯罪分子的特點,確定巡邏時間、路線,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在巡邏、巡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處理時,要第一時間報警,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報告。當班所有人員要互通值勤信息,當遇重大事情時,要共同配合處理。
4、發(fā)生突發(fā)事件要第一時間時間趕到現(xiàn)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tài);發(fā)現(xiàn)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fā)生事故要奮力搶救,并立即報告相關部門領導及時處理。
5、對巡邏時發(fā)現(xiàn)的違紀學生要進行說服、教育,必要時要通知所在年級班主任老師,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報告校值班領導。
6、要認真做好治安巡邏日志的記錄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須向下一班說明本班有關情況,提醒下一班重點進行防范。
7、節(jié)、假時期間,要加強巡邏,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師生的財產、生命安全。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8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并存檔。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29
為確保校園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fā)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發(fā)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lián)系。
5、節(jié)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值日領導要及時在校門口巡視,以防學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學路隊。
3、領導、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
三、課堂管理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guī)范課堂教學行為,定期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師生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如發(fā)現(xiàn)學生無故曠課,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內聯(lián)系學生家長,查明學生去向。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注意排除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wèi)生。
2、定期給飲水桶、飲水機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jiān)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任務。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fā)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fā)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jiān)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yǎng)學生的自救能力;經常開展地震、火災等逃生演習。
3、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發(fā)生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30
為了更好地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商議,特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工作始終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地位,長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二、學校安全工作要實行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各班主任負責各班安全,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
三、加強校園安全保衛(wèi)工作,嚴格控制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未經學校批準,禁止外單位和校外人員在校園內開展活動。
四、學校開展各項活動,各班主任要負責本班安全工作,不準讓學校放任自流。
五、上體育課和體育課訓練,各體育教師要做到安全有序,對一些可能發(fā)生傷害事故的運動項目必須有保護性措施。
六、學生在上、放學路上,各班要組織好路隊,使學生能平平安安上學、高高興興回家。
七、各班要強調學生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兇呂,危險玩具進入校內。
八、各教師要加強自己的職業(yè)道德學習,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更不允許辱罵和諷刺學生,造成后果的自己負責。
九、嚴格按課本有上課,如發(fā)現(xiàn)調課教師未到班,出現(xiàn)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調課人負責。
十、科任教師在上課前要實行點到制,如發(fā)現(xiàn)學生未上課要及時了解原因,弄清該學生的去向。
十一、以上制度望教師遵守。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31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墻、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游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jiān)護,不得結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游、秋游活動,縣內要報告鎮(zhèn)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后進行兩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wèi)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wèi)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zhí)行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后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32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加強中心小學和各村小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決定建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中心小學主要領導和安全保衛(wèi)處、德育處、總務處、各村小負責人為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1.各學校要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學期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治安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社會治安、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3.根據(jù)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fā)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都召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安全綜治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小學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篇33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學校安全制度如下:
一、成立安全綜合治理辦公室,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隱患的排查等工作,確保學校安全工作有組織、有領導、有制度、有落實。
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制度要上墻,同時加強宣傳落實,定期組織師生學習,加強防火、防水、防毒、防電、防爆、防盜等安全知識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強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強交通工具的管理(包括接送學生用車、學生乘坐公共車、學生騎自行車的統(tǒng)計管理),嚴禁病車上路,確保師生安全。
四、加強團結學校校舍管理工作。每年寒暑假組織專人對學校教學用房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危房及時維修,對不能維修的要堅決停止使用。要加強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對校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查,及時解決。
五、加強學校食堂的管理。按時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體檢工作,取得健康許可證的方可上崗。食堂要配備必要的消毒設施,定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保證師生的飲食衛(wèi)生。
六、加強體育場地、器材、活動的管理。場地、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消除隱患。體育課、體育活動和運動員訓練,教師要認真負責,保證學生安全。
七、加強學校實驗危險藥品的管理。嚴格按省教育廳關于危險藥品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危險藥品應由兩人管理,保證危險藥品不流向學生,不流向社會。
八、加強學校消防設施的配備、管理,保證消防設施正常使用。加強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雙休日、節(jié)假日安排專人值班。加強門衛(wèi)管理,無關人跋山涉水得進入校園。做好主要設施的防盜工作(財務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實驗室、多媒體教室、主控室、音體美器材室等)。加強學校用電管理,辦公室、教室、學生宿舍不得私自使用電器。
九、加強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在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或參加勞動、社會實踐和其他集體活動時,要嚴密組織,精心安排,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確定專人負責。外出活動需要乘車、船的,要做好車輛、船只的檢查,并與乘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協(xié)議,不得超員運行。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勞動,要本著安全、無毒、無害、力所能及的原則。加強勞動紀律、勞動安全教育,保證安全。學校(班級)外出活動必須經教委(學校)批準,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校外活動。
十、加強對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學校有正在建設的工地,要注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建筑物打傷學生。未經驗收的建筑,學生不得進入。